为明确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各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保证联盟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联盟名称:本联盟的全称是“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简称“联盟”,英文名称: China New Electronic Chemical Materials Alliance,英文简写“ECMA”。
第二条 指导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电子信息司。
第三条 联盟性质:本联盟是由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从事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及应用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有关机构等,按照平等、合作、互惠等原则,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
第四条 联盟宗旨和目的:遵循“平等合作、共赢发展”的宗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产业发展机制。成立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目的为整合、协调上下游产业资源,引导电子化工新材料企业和下游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光伏产业、电子元件应用单位开展深度合作,推进产学研用合作,推动我国电子化工新材料和电子信息产业的共同发展。
第五条 组织管理:本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社会道德规范;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联盟发起人:联盟发起单位组成第一届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理事单位成员。
(附件发起单位名单)
第七条 联盟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第二章 基本职能
第八条 联盟组织职能:
(一)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法令,推进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建立不同应用方向产业链发展的协调机制,推进产业链衔接、互动和协调发展。
(二)推动中国有关产业政策的制定,协助政府部门制定加强对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的支持政策建议和支持力度,引导联盟发展方向,开展标准化体系工作建设。
(三)电子化学品材料是横跨电子信息与化工领域重要的关键性基础材料,开展电子化工新材料各应用市场调研与政策研究,拟整合多方资源,探索有效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搭建公共技术与应用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化工材料与下游应用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四)积极开展联盟活动,提高联盟的社会影响力和整体实力,促进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在研发、生产和应用等环节的合作。
(五)开展对产业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统计、研究,向国家相关部门报告本产业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反映成员的愿望和要求,提出产业发展建议,为政府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六)成为联盟成员之间信息共享、交流、合作的服务平台,促进产业资源综合利用,加强与国际的交流、合作。
(七)承担完成政府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
第三章 组织形式
第九条 本联盟组织形式:
(一)本联盟是一种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产业链模式,在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领域能形成较大的合力和影响力。
(二)本联盟将依托从事电子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应用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整合电子化工新材料与产业应用链上的相关研发、生产、应用等资源。
第十条 联盟组织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组成,下设秘书处和专家委员会。
联盟最高决策机构是成员大会,由联盟全体成员组成。成员大会的职责是:
(一)制定、修改联盟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联盟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计划调整(终止)事项;
(五)决定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
成员大会召开时,须有半数以上的成员出席,其决议需经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一条 理事会
理事会是联盟成员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在成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召开会议或采用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五年,其职权和责任是:
(一)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领导本联盟各机构开展工作;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副理事长、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决定成员的加入或退出;
(四)召开成员大会;
(五)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情况;
(六)批准联盟的相关工作规则;
(七)批准联盟内机构的设置和主要负责人;
(八)制定并修改会费标准;
(九)审查、批准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十)审查执行机构提交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常务理事会
本联盟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每届任期五年,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联盟章程第十一条第(一)、 (三)、 (四)、 (十一)项职责,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l/2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联盟理事长
联盟理事长由每届理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五年,最长任期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换届时,须经成员大会表决通过。其职权和责任是:
(一)召集和主持成员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二)提名秘书长人选,交理事会决定;
(三)组织理事会研究决定联盟的发展方向;
(四)负责联盟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以及各项工作的推进;
第十四条 秘书处
联盟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管理执行机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主要负责协调办理联盟的日常事务,秘书处设在北京市朝阳区胜古中路2号院金基业大厦711、716室(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办公室)。
秘书长职责:
(一)主持联盟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提名常务副秘书长、副秘书长及专家委员会委员,提交理事会决定;
(四)决定秘书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五)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十五条 专家委员会
专家指导委员会是由行业资深的技术、产业应用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为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项目的技术、行业发展方向与应用研究给予咨询、指导和支持。专家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专家委员在理事会领导下及秘书长的协调下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 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在本联盟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热心为本行业发展服务;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章 成员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 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审议批准联盟发展目标、中长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三)参加本联盟的活动;
(四)具有参加本联盟组织的产业链合作项目及相关服务的优先权;
(五)对本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第十八条联盟 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联盟章程;
(二)按时缴纳会费,积极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执行本联盟的决议;
(四)维护本联盟合法权益;
(五)完成本联盟交办的工作;
(六)向本联盟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等。
第五章 成员加盟和退出
第十九条 申请加入本联盟的成员,须具备下列条仵:
(一)拥护本联盟的章程,按时缴纳会费;
(二)有加入本联盟的意愿;
(三)在电子化工新材料及下游应用产业的研究、生产和应用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企业或相关机构;
第二十条 加盟程序:
(一)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填写加入联盟的申请表;
(二)联盟秘书处初审申请表并上报联盟理事会;
(三)联盟理事会审查批准;
(四)签署相关协议;
(五)成为联盟成员。
第二十一条 退出程序:
(一) 联盟成员有权向联盟秘书处提交退盟申请,退出联盟。二年不交纳会费,自动终止联盟成员资格。
(二) 违反联盟章程,经批评无效,终止联盟成员资格。
第六章 经费及资产管理
第二十二条 联盟经费来源
(一)成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二)捐赠;
(三)有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的赞助费;
(四)承担政府项目的相关经费;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来源收入。
第二十三条 联盟经费使用原则
(一)本联盟经费必须遵照国家的财务制度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二)本联盟换届或更换秘书处之前,必须接受理事会审查和理事会委托的第三方的财务审计;
(三)联盟财务工作由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依托单位代管,依托单位设立独立帐目进行管理,联盟会费全部用于联盟相关工作的开支;本联盟对经费使用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资产管理
本联盟的资产,按财务与资产管理制度用于联盟相关业务工作等,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七章 章程的制(修)订程序
第二十五条 联盟章程修改: 联盟章程修改须经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八章 联盟终止
第二十六条 解散:联盟由于分立、合并、解散等原因需要终止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须经联盟成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七条 清算:联盟终止前,须由联盟理事会成立清算组织,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 终止:联盟办理完清算手续后由联盟成员签署联盟终止协议后即终止。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属本联盟理事会。
2015年11月8日
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推荐候选
名誉理事长、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
名誉理事长:周子学 中芯国际 董事长
理事长: 胡仲明 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
副理事长:
赵海军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执行副总裁
吴功园 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集团副总裁、首席采购官
侯红军 多氟多化工股份公司 总经理
朱双全 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郑 靭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常务副总裁
唐地源 山东圣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执行副总裁
殷富华 江阴江化微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袁 桐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 常务副秘书长
联盟秘书处:
秘书长: 鲁瑾 中国电子材料行业协会经技部主任
副秘书长:王绍勤 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秘书长:董明 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市场部主任
副秘书长:杨传玮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新材料专委会会员部主任